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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学校网络新闻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10-08 [来源]:广东药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广东药学院校园网络新闻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校区,附属第一医院,各二级学院,部、馆、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园网络新闻的管理,确保校园网络新闻发布的及时性、真实性和权威性,推进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适应校园网改版和新闻中心网页建立的需求,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了《广东药学院校园网络新闻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广东药学院委员会

2014年10月 日

广东药学院校园网络新闻管理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我校校园网新闻工作,规范校园网新闻发布管理,确保校园网络新闻发布的及时性、真实性和权威性,推进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网络新闻的涵盖范围

本办法所称校园网络新闻是指在校园网主页上发布的“广药新闻”、新闻中心的“新闻纵横”等其它校园新闻栏目和校内各二级网站(页)上登载的新闻信息,包括反映学校重大活动和各单位重要活动,反映我校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比较重要的新闻信息。

二、学校网络新闻的管理机制

(一)学校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党委宣传部主管学校校园网主页新闻信息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各自网站(页)的新闻信息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作为新闻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新闻宣传报道活动。

(二)学校建立兼职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各部门各单位确定一名政治素质较高、写作水平较好且相对固定的新闻宣传通讯员,党委宣传部将不定期开展通讯员业务培训活动。

通讯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积极宣传报道本部门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学生活动及各项管理工作的成果,积极宣传本部门本单位师生员工的优秀事迹。

2、及时、定期向党委宣传部传送本单位的新闻宣传稿件。

3、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4、参与和组织校外媒体的采访活动,完成党委宣传部安排的宣传报道任务。

三、学校网络新闻的发布规则

(一)报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稿件,如无特殊原因,一般情况下均会发布在学校的新闻网站上(首页或者新闻网其他版块)。

(二)一般情况下,以下题材和内容的新闻稿件可以发布在学校主页的“广药新闻”上:

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调研等。

2、全校性重大活动或者会议,如学校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和学校领导的重要活动等。

3、学校重要建设成就、办学成果和典型经验。

4、学校举办或承办的全国性、区域性及全省范围的学术活动。

5、各部门各单位举办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教学、科研、学术及文化活动。

6、学校各部门各单位或个人受到省级以上的表彰奖励信息。

7、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积极向上、规模较大或影响较大的学生活动及校园文化活动。

8、学校各民主党派的重要工作。

9、主流新闻媒体对学校及师生的采访报道。

10、对学校具有重要意义的其他事件及大型活动等。

(三)没有发布在学校校园网主页上的新闻稿件,按活动内容和稿件质量、新闻价值等,发布在新闻网的“新闻纵横”或其他版块中。

(四)不予采用的新闻稿件

1、报送不及时、距离事件发生时间过长。

2、新闻事件本身没有正面意义或价值。

3、新闻事件过于细小、琐碎。

4、同一事件以不同角度报送的不重复发布。

5、内容和形式都极为相似的同一类新闻稿件,只发布上传第一篇投稿和有特色的新闻稿件。其余类似的不予发布。

6、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的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活动的报道。

四、学校网络新闻的采写要求

(一)采写主体。学校新闻采写按照“谁主办,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执行。

1、全校性的综合性的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的新闻稿件原则上由事件主办(承办)单位负责采写。需由党委宣传部采写稿件的,主办(承办)单位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与党委宣传部协商,并填写新闻报道预约表。党委宣传部根据先到先办的原则和学校总体工作部署进行统筹安排,并及时通知预约单位安排结果。

2、由各部门、各单位承办的学校层面的一般活动、会议的报道,由该承办单位或部门负责撰写稿件;由多个单位和部门共同承办的学校层面的一般活动、会议的报道,由牵头单位或主要职能部门负责采写。

3、校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成立了相关宣传报道组或有明确宣传报道工作分工的,由该活动组委会宣传报道组负责或按宣传报道工作分工落实。

(二)采写规范。新闻采写要把握真实性、典型性、及时性原则,切忌含混、模糊、夸张,应尽量避免把一般常规性工作作为新闻采写,避免对新闻事件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

1、新闻稿件内容一般需具备新闻的六要素:人物、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结果。主体部分消息类稿件一般要做到篇幅简短,语言鲜明生动,表达精练正确。新闻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一般要求全称)等均应准确无误。

2、新闻标题字数应控制在25字以内,一般新闻消息稿字数限定在600字左右,重要稿件一般在1000字左右,通讯类一般在1500字左右,最长不超过2000字。

3、以文字报道为主的新闻可以适当配发照片,一般新闻配照片1~2张,重要新闻不超过4张,重大新闻不超过6张。新闻稿件的照片应清晰明亮,像素不能过低,尽量不要用手机拍照;拍照时应注意人物的姿势和神态的选择;照片中不要出现鲜花和水果等无关物品;照片以文字说明内容命名,保存为jpg格式文件,不要粘贴在word文档内。

4、新闻标题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可使用简称;新闻正文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一般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可使用简称。

5、校内新闻中涉及学校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字眼。

6、涉及全校性重要工作和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校领导的排序一般以学校主页中“现任领导”栏目为准。专项工作新闻,除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外,其他校领导的排序,可根据分管工作或活动的实际情况按“谁分管谁主持谁排前”的原则作出适当调整;同时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重要人物姓名,特殊情况除外。

7、新闻中涉及上级和校外人物姓名、职务等背景资料,一般由相关单位提供并核准,主办单位负责校对。涉及两个以上领导和两个以上部门的排序,一般应以中央、省、市有关政府网站中的部门排序为准,并参考相关部门意见处理。

8、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部门或校内人员排序时,一般参照学校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关文件处理。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职务称呼及排序根据新闻事件性质和学校党委组织部意见为准。

9、校内新闻编辑发布时,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面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姓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尽量避免“姓名+职务称谓”和“姓+职务称谓”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使用“主职务称谓+兼职称谓+姓名”的方式;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军界人士姓名后可加“将军”、“少将”、“大校”等;新闻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称呼。多个校领导参与的活动,可采用“校领导×××、×××等”的简略形式。

10、新闻稿件的题目和内容,一般不要出现“广东药学院”、“广药”等字眼,应代之以“我校”、“学校”,需特别指出的或引语除外。

五、学校网络新闻的报送要求

(一)新闻稿件的报送应及时,一般当天的新闻应当天或隔天报送,重大活动随时报道,一般在3天内应发布,最迟不能超过5天。

(二)一般事件应一事一报,连续性、系列性的活动不用分开报送,应待全部活动结束后综合报送。

(三)新闻稿件发出时要将与新闻事件相关的背景资料,作为附件一并发送。

(四)同一新闻稿件的文字部分和照片部分应压缩至一个文件包一起发送,邮件标题格式:报送单位名称+新闻稿标题。

(五)新闻稿件报送联系电话为39352078,地址为大学城行政楼“北404号”宣传部办公室,报送邮箱以宣传部发布邮箱为准。

六、学校网络新闻的审核

(一)校园网新闻上传发布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三级审核制度。各单位宣传工作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上传新闻稿件的初审。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主页新闻的审定。重大重要稿件根据新闻内容呈报相关主管校领导校准。各级审核人具有对各自权限范围内新闻稿件的修改、审核和删除等权力,同时承担相应的审核责任。

(二)上级领导来我校视察指导工作和学校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的新闻稿件,由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必要时报送相关校领导审定。

(三)学校层面的活动新闻由党委宣传部审定,必要时由相关校领导审定。

(四)报道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新闻稿件经党委宣传部审核,报相关校领导审定。

(五)各单位的新闻稿件,在本单位网站发布的由单位主管领导审定;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党委宣传部审定,必要时报相关校领导审定。

(六)学校各单位向校外新闻媒体报送的稿件,在发稿之前须报送宣传部审核批准。

七、附则

(一)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新闻网和各二级学院(部门)的校园网络新闻宣传工作。

(二)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附件:1、广东药学院校园新闻报道预约表

2、广东药学院校园新闻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

附件1:

广东药学院校园新闻报道预约表

活动内容

活动全称


主办单位


出席活动

领导嘉宾


活动程序或议程

(请务必填写,

可另附)


备注


活动时间

_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星期__)

_____时______分

活动地点


活动联系人

联系人姓名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说明

1、请至少在活动开始前3个工作日将本表填妥交至党委宣传部并电话确认。可发至邮箱332365372@qq.com,联系电话:39352078。

2、请确保本表格填写完整正确,如有特殊要求请在备注中写明。

3、党委宣传部收到本表后,将根据先到先办的原则,按学校总体宣传形势与需要进行统筹安排,并及时通知预约单位安排结果,因人员有限,若未能安排,请体谅。

4、如有临时变动,请及时通知。

5、请联系部门(单位)协助完成报道任务,比如提供资料、介绍出席嘉宾等。

6、本表可复印,亦可在党委宣传部主页的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广东药学院校园新闻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

申请发布

信息

单位填写

来稿单位


送稿时间

年 月 日

信息标题


撰稿人


联系电话


责任审核人 意 见

责任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发布栏目

广药新闻【 】 新闻纵横【 】

专题报道【 】 广药图志【 】

党委宣传部

意见

接收时间

年 月 日

接收人


党委宣传部审核意见

广药新闻【 】

新闻纵横【 】

专题报道【 】

广药图志【 】

退回修改【 】

不予发布【 】

审核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发布时间

年 月 日

发布人


校领导

意见

校 领 导

审批意见

校领导签名 : 年 月 日

说明

1、校园新闻网的信息采写实行文责自负制度,信息发布实行审批制度。

2、各部门新闻稿件由各部门指定的通讯员或信息员负责采写。各部门在学校校园新闻网上发表的稿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党委宣传部审核。新闻稿件涉及教学、科研等业务内容的,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核,涉及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等内容的由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审核。

3、请将新闻电子稿件、图片和审核表发到党委宣传部指定邮箱。

4、本表可复印,亦可在党委宣传部主页的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