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清理及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按时进行项目的验收总结工作,现组织验收2026年到期的广东高等学校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具体清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结题验收
1.纸质版验收材料一式三份:①封面;②目录;③《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2,需经财务部门盖章),同时提供经财务部门盖章的项目经费明细表附于审批表后(可在项目平台查询下载);④合同书(签字盖章版本);⑤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版本);⑥开题报告;⑦专利、论文等成果证明材料;⑧审批通过的变更申请表(若有);⑨项目验收意见(初稿)(附件3)。以上材料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查、汇总后报送社会科学部。
结项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最终成果须附封面和目录,成果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立项编号、成果名称及成果形式。成果若为专著,需单独提交专著原件一套。
2.电子版材料:①验收情况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二级单位签字盖章扫描版)(附件7);②结项审批表(WORD版);③《项目成果统计表》(可编辑电子版、二级单位盖章扫描版);④项目验收意见表(初稿)WORD版;⑤与纸质版项目验收材料对应的所有材料的PDF扫描件一套。
(二)成果统计
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4),交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查、汇总。
成果统计的内容包括发表的论文、申请或授权的专利、获得的奖励、出版的著作/教材、人才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仪器设备等。统计的时间节点为: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1日。
二、工作安排
请各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项目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5年11月25日前报送社会科学部。电子版材料邮件命名为“二级单位名称+2026年度广东高等学校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内含每个课题一个文件夹并命名为“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结题验收材料”。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结项材料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质量关、形式关、科研诚信关,全面落实上级及学校科研诚信工作要求,避免有违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
(二)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按规定以中文或英文标注项目编号等资助信息,未标注的不能作为该项目验收的支撑材料。
(三)合同到期不按学校要求参加验收或未申请延期的,按照《广东药科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广药大〔2022〕63号)的规定,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限项项目,并相应核减其所在二级单位的限项项目分配指标。合同任务完成率未达80%或经费剩余超过50%、无法按期验收的,请提交延期申请(见附件5)。
(四)附件中项目清单如有遗漏或存在其他情况的,请及时联系我部反馈。
联系人:罗苑,39352078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行政北楼党委宣传部404室
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xuanchuanbu@gdpu.edu.cn
附件:1.结题清单一览表
2.结项审批表
3.验收专家组意见表
4.项目成果统计表-汇总表
5.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6.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开题报告模板
7.验收情况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社会科学部)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