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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广东药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编辑]:罗苑、万远 [发表时间]:2026-07-22 [来源]:党委宣传部(社会科学部)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攻坚”重点任务,加快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与药学、医学、工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特色发展,现启动2026年度广东药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共设10个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申请人可围绕所列方向,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进行申报。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每项资助额度为3万元。一般项目由申请人自选课题,不设选题指南。

二、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广东药科大学全体在职教师。鼓励跨学科、跨学院团队申报,每个项目的成员不少于5人,不多于10人(含团队负责人)。

限项要求: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且最多可同时参与1项其他项目。已获国家、省、市厅各级社科规划部门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类似选题申报。

三、材料提交

项目负责人需填写《2026年度广东药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年度项目申报书》(附件2)、《2026年度广东药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电子材料(项目申报书word电子版、申报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由二级单位汇总于2026年9月7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xuanchuanbu@gdpu.edu.cn。

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A4打印装订)加盖学院或部门章,连同二级单位盖章的申报汇总表一份,由二级单位汇总于上述截止时间前报送至行政北楼党委宣传部404室。

四、项目管理

课题经费由2026年学科建设专项(学科培育—哲学社会科学类)经费列支。年度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自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

五、结项要求

1.结项材料

课题负责人完成研究任务后,须提交以下结项材料:

(1)《2026年度广东药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年度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

(2)最终成果及阶段性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3)成果采纳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结项成果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广东药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在显著位置标注“2026年度广东药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年度项目(课题编号:XX)阶段性成果”字样。

课题负责人须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完成以下成果之一,方可申请结题:

(1)作为第一署名人,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作为第一署名人,出版学术专著1部;

(3)作为第一署名人,完成1篇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对学校学科建设或相关政策制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4)作为第一署名人,研究成果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5)相关决策咨询报告获厅级以上党政机关肯定性批示并被采纳;

(6)以本课题为基础,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

(7)主持到校经费5万元及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1项。

2.延期与撤项

因故未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负责人须在资助期满2个月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课题最多可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

延期期满后仍未完成结项者,按规定予以撤项。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将被列入科研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广东药科大学社会科学部发布的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创基、罗苑

联系电话:020-39352078

邮箱:xuanchuanbu@gdpu.edu.cn


附件:1.2026年度广东药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年度项目选题指南

      2.2026年度广东药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年度项目申请书

      3.2026年度广东药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年度项目结题报告书

      4.2026年度广东药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社会科学部) 发展规划部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