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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态化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6-06 [来源]:广东药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党委中心组”)提高学习质量和水平,现就常态化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相关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列席旁听工作机制,推动实现校院列席旁听全覆盖,着力提高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质量,有效促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特色鲜明高水平药科大学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工作内容
  (一)列席旁听。列席旁听党委中心组学习会,重点了解学习组织、研讨交流、人员出勤、学习氛围和学习效果等情况。
  (二)座谈调研。与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进行座谈交流,重点了解机制建设、成果转化、工作创新等情况。
  (三)查阅资料。查阅党委中心组学习相关档案,重点了解学习安排、制度规范、学习服务等情况。
  (四)情况总结。对列席旁听、座谈调研、查阅资料等情况做好记录,及时总结有关工作情况。

  三、组织实施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的部署要求,党委宣传部将会同纪委办公室成立列席旁听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本年度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广东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教育、科技、人才支撑”等重点专题到公共卫生学院和医药商学院等单位开展列席旁听工作。被旁听单位要高度重视列席旁听工作,主动联系对应工作小组联系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提前5个工作日向工作小组通报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商定列席旁听具体时间、议程安排等。

  四、工作要求
  (一)严守工作纪律。工作小组要做好列席旁听会议内容及有关材料的保密工作,不干扰学习会正常进行,原则上现场不作点评、不作结论性评价。开展座谈调研、查阅资料时,以掌握情况为主,慎重发表意见,可进行学习经验交流探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二)抓好成果运用。认真总结工作成果,注意在工作中发现典型,加强经验交流和教育培训,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


党委宣传部
2025年6月3日

(联系人:夏军英;联系电话:3935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