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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协:村医补贴不能“一发了之” 要补出实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7-09-13 [来源]:广东药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 [浏览次数]:

日前,广东省政协组成两个农村卫生工作专项检查组赴江门、韶关等地,对“一村一站一万元”的村医补贴政策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列入省财政补贴的其它9个市进行了调研。检查组提出,村医补贴政策是重大的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要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建立绩效考核与补贴挂钩机制,确保补出实效,切实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农村群众。

“一村一站一万元”村医补贴制度是广东省委、省政府构建和谐广东的重要措施之一,即依照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合格卫生站的建设目标,由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全省经济欠发达的14个地级市及恩平市的村卫生站医生予以补贴,每个行政村每年补贴1万元,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乡村医生个人账户。

“政府给我们乡村医生钱,一年又给这么多,我从医30多年还是第一次碰到。现在村里的贫困孤寡老人来看病,我都不要钱,也向他们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乐昌市石角镇三八三联卫生站医生何海冰对检查组的委员们激动地说。委员们了解到,不少村医拿到财政补贴后用于购买医疗设备、改善就医环境,有的还拿出部分资金购买日常药品免费提供给农民,或者免除了诊金和出诊费。但检查组也发现,将补贴用于改善服务条件是村医的自发行为,政府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欠缺统一的考核和管理规范,多数地方对村医补贴“一发了之”。部分村委会干部认为村医应该拿出部分补贴支持村委会,出现了提高管理费收费标准或要求村医捐资的现象,甚至在补贴资格认定时就要求村医交纳盖章费。

委员们建议,要建立绩效考核与补贴挂钩的机制,考核指标中应有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等体现绩效的重要内容。补贴的资金建议分基础部分和奖励部分,体现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原则。通过这些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真正把钱用到刀刃上。要针对一些地方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模糊认识,加强教育引导,对一些基层干部雁过拔毛的做法要严肃批评处理,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