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统战工作,特指面向海外华侨华人以及归侨、侨眷的工作。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做好海外统战工作,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时期,始终把争取和团结广大华侨和归侨、侨眷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
早在20世纪30年代,为了建立和壮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动员国内外一切力量进行全民族的反侵略战争,中国共产党就开始制定对海外华侨工作的方针。主要是:团结广大华侨积极参加祖国的抗日战争,把华侨运动同祖国革命运动联系起来;研究各地的侨情,制定华侨工作的策略;组织华侨归国参加抗战,参加边区经济建设和兴办各种企业;保护华侨的利益。按照这一方针,中国共产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935年《八一宣言》中,中国共产党号召海外华侨回国参加“全中国统一的国防政府”与“全中国统一的抗日联军”,并希望派出代表团回国同国内各党、各派、各界共商抗日救国的各种问题。同年12月,瓦窑堡会议提出要采取“积极保护华侨的政策”,并表示“欢迎华侨资本家到苏区发展工业”。1938年10月,毛泽东在《论新阶段》中指出,要“保护华侨利益,并经过华侨的努力推进各国反日援华运动”。1940年,为加强对侨胞的宣传和联系,在延安成立了“延安华侨救国会”。当时,中共中央先是设立了海外工作小组,后又升级为海外工作委员会,都由朱德担任领导。毛泽东、周恩来都亲自做过著名侨领陈嘉庚、司徒美堂的工作。1945年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要“要求保护华侨利益,扶助回国的华侨”。中国共产党的一系列工作,极大地调动了海内外华侨华人的积极性,巩固和壮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夺取抗日战争的最终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1937年至1945年,“南侨总会”捐款每年达16200万元;美国华侨在司徒美堂发动下,捐款达5400多万元。
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继续做好华侨工作。1948年9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城工部改名为统战部及该部工作任务等问题的指示》中,将中央城市工作部改名为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并明确华侨工作是中央统战部的重要工作之一。1948年10月,中共中央公布《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向党外人士广泛征求意见,最终确定,“南洋华侨民主人士”可改为“海外华侨民主人士”,其代表人物仍以南洋为主,“海外华侨民主人士”作为新政协筹备会的单位之一,也作为新政协的参加单位之一。
(二)
新中国成立后,针对大批海外华侨华人回国等新情况新问题,中共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加强与华侨所在国的沟通,加强与华侨华人的联系,切实保障海外华侨华人、归侨侨眷的权益。
在国内,党和政府根据归侨、侨眷的特殊情况,在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镇反肃反以及社会主义改造等运动中,采取了相对灵活、宽松的政策,照顾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利益。1950年11月,政务院颁布了《土地改革中对华侨土地财产的处理办法》,对华侨土地财产,区分不同情况,规定不同处理办法,并规定住在农村的无地、少地或缺乏生产资料的侨眷,同农民享有同等待遇,获得土地和生产资料。1952年12月,中共中央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党组、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侨汇及华侨投资的报告》,对调动华侨汇款、资金内移的积极性等,做了具体规定。此外,人民政府还颁布了一些保护侨汇、鼓励华侨投资的政策和法规。在农村改革和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党和政府对归侨和侨眷也采取了相对灵活的政策,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量力而行。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归侨、侨眷的关怀与爱护,受到他们的一致拥护。
在国外,东南亚一些新独立的国家由于不了解新中国,不了解新中国的和平外交政策,采取了封闭爱国华侨的报馆、社团、学校等措施,甚至逮捕和驱逐他们。针对这种情况,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海外侨民工作的指示》等文件,将国外侨务工作纳入我国和平外交政策的轨道,制定了国外侨民工作的方针和具体政策。如解散华侨中的中共支部、商请各民主党派解散在华侨中的组织等,缓和了我国与东南亚各国关于华侨问题的矛盾,逐步改善了华侨处境。随后,党和政府妥善解决了华侨的双重国籍等问题,进一步消除了东南亚国家对我国政府、华侨、华裔的疑虑,逐步放宽了华人入籍的限制。党和政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华侨华人以及归侨、侨眷的积极性和爱国热情,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营造了良好环境。
但此后由于“左”的思想不断发展,许多正确的侨务政策并未能充分执行。特别在十年动乱中,广大归侨、侨眷遭受空前的灾难,侨务政策也受到践踏。不少归侨、侨眷在“文革”中蒙冤受屈,财产被抄,房屋被占,一些人被迫出走海外,严重伤害了广大华侨的感情。粉碎“四人帮”后,“文革”期间发生的冤、假、错案才陆续得以平反昭雪,侨务工作逐步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党把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上来,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979年,邓小平关于新时期统一战线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等重要指示,为统战工作从大陆拓展到海外指明了方向,形成了“立足大陆、三个面向”(面向台湾、面向港澳、面向世界)的开放型工作新格局。1979年10月,中共中央批转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文件《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任务》的通知指出:“要放宽视野,把统一战线的范围搞得宽一些,只要赞成祖国统一,即使并不赞成社会主义制度的人们,也要团结”,要“开展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的统一战线工作。”
1985年5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统战工作的几点意见》指出,目前我国处在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统战工作面临的形势、对象、任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统战工作应当开阔眼界,走向世界,广交朋友,联络友谊。要走出去,请进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做好几千万海外侨胞的统战工作。放眼世界,大胆开展海外统战工作。“海外统战工作”一词正式提出。1986年1月,中央统战部牵头召开了海外统战工作座谈会。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统战部《关于海外统战工作座谈会情况的报告》指出,开展海外统战工作是新形势下我党统战工作的重大发展,是中央在统战工作上的重大决策。进一步阐明了海外统战工作的形势、任务、政策、做法和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问题。中共中央的一系列指示,对海外统战工作的开展起了重要指导作用,使海外统战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和统战部的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地发展和拓展开来,并取得了重大进展,广大海外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更加心系祖国,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新世纪新阶段,海外统战工作的方针是放宽视野,广交朋友,长期打算,以诚相待。总目标是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当前,要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为目标,坚持把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作为侨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鼓励和支持他们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为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牵线搭桥,为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献计出力;鼓励和支持他们传承和传播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增强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引导华侨华人社团加强团结与合作,推动全球“反独促统”运动,形成全体中华儿女共同致力于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的局面;鼓励和支持他们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增进中国人民和各国人民的友谊、促进和谐世界建设作出贡献。
(《统一战线100个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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